首页 > 国内 >

地税局官员"空手套白狼"无本炒卖杭州8套房被判7年(2)

2018-09-05 02:52:09 网络整理 阅读:111 评论:0

据办案人员介绍,常某的企业总部位于杭州下城区,归属下城区政府管理。该企业开办多年却从未经历过税务检查,因为几乎所有经办人员都知道,他们的局长和常某是兄弟。

除了税务检查以外,李永明还在场地承租、业务拓展方面,不遗余力地为常某的企业提供帮助。从本质上讲,合作炒房,常某投入的是真金白银,而李永明投入的则是手中的权力。

另一方面,不少房地产企业为了在日常税务检查、稽查,相关税费减免、缓交等方面得到当地税务部门的照顾,心甘情愿地为李永明提供低价房源。常某出钱,房地产企业出低价房,李永明出权力,炒房获利后出现了三赢的局面,但是实实在在受损的却是国家利益。

炒卖了八套房屋 一套豪宅暴露贪腐线索

地税局官员

据调查,李永明通过“低买高卖”炒卖了八套房屋,赚了不少钱。2012年,李永明一次性付款1150万元购买一套绿城丽园的豪宅。如此豪华的房子,已经完全超出了李永明夫妇正常的经济承受能力,这也引起了杭州市纪委的注意。2013年,该市纪委对李永明进行了信访谈话,然而李永明仍旧执迷不悟,甚至采取了各种手段掩盖自己借钱买房和低价购房的事实。

杭州市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毛建标告诉记者,李永明为了购买丽园的豪宅,曾经向薛某借了130万元。在被纪委谈话后,他表面上将钱退还并伪造了一份假借条,暗地里却安排薛某把这130万元以他人名义转到自己亲戚名下。

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地税局官员

去年9月30日,李永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说:经查,李永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礼;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2018年4月28日,李永明因犯受贿罪,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据法院审理查明,李永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企业在税务管理以及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20万余元。

“我忘记组织上给我这么一个职务,这一份责任,我没有珍惜。对这个职权的使用,真的太随便了。”迟来的忏悔并不能挽救他的罪行,李永明最终为自己疯狂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原标题:无本炒卖杭州8套房 地税局官员被判七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