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赵红旗
每天上班出门前,
将家里的垃圾整理后,
出门后,
随手扔到小区门口的垃圾箱里
……
面对市民们不断重复的这个动作,
费用从何而来?
仅靠政府财政能否支撑得起来?
每户每月收费5元
2002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精神,按照“谁产生谁付费” 的原则,河南省洛阳市2003年组织并通过了生活垃圾费价格听证,因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社会各界反应不一,直到3年后,也就是2006年,洛阳市才正式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洛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