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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让信息多跑路

2018-10-21 15:52:31 网络整理 阅读:179 评论:0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让信息多跑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20日开始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收入总额“一刀切”式的纳税方式简便易行,但是在“公平合理”上始终有所欠缺。每个人的家庭负担不同,所以即便是收入一样、纳税额一样的两个人,也很可能一个宽裕、一个拮据。

综合考虑纳税人合理支出的全新扣税方式终于出台,这是历史的进步,更是广大纳税人,尤其是工薪阶层的福音。老人的赡养、子女的教育、住房和医疗的支出等,都属于“刚性支出”,把这部分支出扣除之后再来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显然更加的公平合理,也更利于民生的改善。

据报道,记者以在北京工作、月入2万的李某为例算了一笔账,假设李某是独生子女,儿子正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京租房,自己是在职研究生,那么在个税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而且享受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之后,税负水平足足降低了73.40%!

减负实实在在看得见,民众从中获得的红利将是“真金白银”。而且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全新的扣税办法减负力度超出预期,令人满心期待。

不过因为具体的细则和办法尚未出台,我们也难免会有一些具体实施上的疑虑。毕竟,个税扣除涉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房贷房租等方方面面,而这些方面的情况又有可能颇为复杂。那么,如何“验明正身”,既不让应该享受减免的纳税人到处奔波盖公章,甚至证明“我妈是我妈、需要我赡养”,又不让没有资格享受减免的人钻了空子,借机骗税逃税,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此前,..总理谈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等方面时,曾提出“让信息跑路、群众少跑腿”,而且这样一个理念如今在很多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方面,都越来越多地落到了实处。我们期待,今后税收征管也应该把这样一句话当成努力的方向——只要税务部门和医疗、教育、民政、银行、不动产登记等各部门之间完善了信息共享机制,就可以为纳税人提供更贴心、更人性化的服务,让符合规定的人顺利享受到税收的减免扣除,也让不符合规定的“虚假材料”无处遁形。

在税收等方面的支出少一些,能够用来消费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就会有效增长。所以,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顺利实施,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地享受到减税的利好,也是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有力举措。可以预期的是,随着个税新政策的全面落地实施,纳税人的“幸福感”将会真真切切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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