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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走基层」感受红色检察发展的魅力(5)

2018-06-08 06:21:46 网络整理 阅读:137 评论:0

「官微走基层」感受红色检察发展的魅力(5)

“361+”工作法精准调查涉案未成年人

“新县检察院今年探索施行的‘361+社会调查法’,是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将社会、学校、家庭和检察机关的关爱汇成一条河流,为失足未成年人导航、护航!”这是..代表熊维政对新县创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评价。

「官微走基层」感受红色检察发展的魅力(5)

“361+社会调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3”, 即精心用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调查员三个社会调查主体;“6”即用心制定了个体元素、外部生活环境、犯罪动机、悔罪表现、风险性因素、保护性因素等六项社会调查内容;“1”即1个社会调查监督体系:由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全程监督共同构建的社会调查监督体系,对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监督,确保社会调查的结果有用,具有实效性。“ +”,即以社会调查报告为基础,拟制针对性的帮教方案。与此同时,该院制定了《关于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的实施意见》,对每个未成年人拟制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并在县光荣院和产业集聚区建立了两个帮教基地(德育基地、技能基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拾生活信心,积极回归社会。

「官微走基层」感受红色检察发展的魅力(5)

据悉,“361+社会调查法”推行以来,该院从内因、外因、动机等全方面分析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评估其人身危险性和有效监护条件,为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建议判处何种刑罚、如何矫治等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大大提高了社会调查的精准度,有力促进了涉案未成年人改造自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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