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明市残联2018年工作巡礼

2019-01-09 01:31:15 网络整理 阅读:133 评论:0

1万多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两项补贴”惠及7万人(次),13083人获得康复服务,就业..1500余人次,助学328人次,家庭无障碍改造129户……一个个数据,彰显着我市残疾人事业的蓬勃发展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年,全市各级残联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重宣传,聚民力;优设施,强基础;补短板,促发展;增福祉,奔小康,让残疾人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注入活力

惠残政策更有温度

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明市残联2018年工作巡礼

我市残疾人在托养机构,图为残疾人在爱心志愿者带领下学习瑜伽(图片来源梅列区乐源托养中心)

这一年,我市聚焦“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不断加强残疾人保障的顶层设计,完善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让残疾人政策保障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我市采取“五个一批”(兜底措施保障一批、特惠政策助学一批、降低刚需支出解决一批、实施安居工程改善一批、就业创业发展一批扶持)22条举措,大力推动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脱贫,全力助推未脱贫63名残疾人实现脱贫。截至2018年底,全市1万多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在教育、就业、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康复等方面获得帮扶资金近2000万元,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

针对性解决残疾人就业创业、康复托养、临时救助、联络员待遇、机构扶持等事业发展短板问题,2015年以来我市持续出台惠残政策10余个,建立了具有三明特色残疾人政策保障体系。2018年出台村级残疾人联络员补贴办法,待遇参照村级同类“六大员”;制定低保重度一级肢体残疾人专项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对全市低保家庭中或对象重度一级肢体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专项护理补贴;修订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扶助暂行办法,将7-14岁贫困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并予以叠加补助2000元,切实解决联络员待遇、重度肢体残疾人护理和7-14岁残疾儿童康复等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