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文章《湖北严查恶意举报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还清白者清白 为担当者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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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别人要不得啊!”近日,面对组织下达的处分决定书,湖北省十堰市住建委总工程师、时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李道义追悔莫及。
原来,因对中心副主任李学东心存不满,李道义利用巡察组巡察的机会对其进行诬告,最终让自己受到了处分。
“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肆意诬陷他人,严重损害..干部个人名誉,挫伤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影响当地政治生态。对此我们绝不姑息,一定要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政绩
此前,湖北省纪委监委的一项专题调研显示,恶意诬告可谓是五花八门——
有的故意捏造“问题线索”,借信访举报对他人进行打击报复;
有的在换届考察前夕,故意制造“黑料”,给他人“使绊子”;
有的因为自身的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肆意造谣中伤他人。
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对此表示,要树立“严惩腐败是政绩,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政绩”的观念,严查恶意举报,为受诬告干部澄清。
有些诬告事情虽小,却很难查清楚,群众戏称“一封信、几角钱、查几年”。这些诬告虽然总量不大,但“杀伤力”很大,让一些受到诬告的..干部“寒了心”“泄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