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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考核县市区秸秆禁烧 发现一个火点扣5万元!

2018-07-04 05:18:39 网络整理 阅读:119 评论:0

江西考核县市区秸秆禁烧 发现一个火点扣5万元!

■记者洪怀峰/文

中国江西网讯 3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为严控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常态化的“江西蓝”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近日江西省环保厅与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100个行政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纳入考核

考核对象: 全省100个行政县(市、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考核及奖罚对象为全省100个行政县(市、区),考核内容是各县(市、区)辖区内农作物秸秆(城镇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成效,并以火点数、黑斑面积量化考核。

考核方式为全年通过生态环境部实时卫星遥感、不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现场督查巡查三种方式对火点数量、焚烧黑斑进行监测。露天焚烧火点数和黑斑面积通过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及现场巡查拍摄的图片和GPS定位数据认定。

考核时限以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计算,全年分别在5月份、11月份进行两次集中数据统计。省环保厅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将统计结果通过媒体公开通报。

奖罚资金:每年总计9200万元

那么,建立秸秆禁烧奖罚机制,这些资金从何来?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起,建立全省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奖罚资金每年总计9200万元,由省、设区市奖补资金和县(市、区)备罚金组成,具体构成为:省级奖补资金每年2000万元,由省财政出资;设区市奖补资金每年2200万元,由11个设区市财政各出资200万元; 县(市、区)备罚金每年5000万元,由100个县(市、区)财政各出资50万元。

奖罚方法:发现火点扣减备罚金

在奖罚方法方面,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县(市、区),,不予扣减其备罚金,并按一定标准予以奖补;对发现火点的县(市、区)按5万元/个的标准扣减其备罚金,对发现焚烧黑斑的县(市、区)按5万元/亩的标准扣减其备罚金,不足1亩的按1亩计算(已发现的火点与该火点焚烧形成的黑斑不叠加计算,二者按高额扣罚),直至各县(市、区)的备罚金扣完为止。所扣减有关县(市、区)的备罚金专项用于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县(市、区)的奖补。

在奖补标准方面,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县(市、区)奖补标准=(省市奖补资金+所扣减的备罚金)/应奖补县(市、区)个数。

追责问责:火点数超3个将被通报

《通知》规定,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把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和问责;据年度考核情况,省环保厅将对辖区内火点数超过3个的县(市、区)、辖区内被约谈县(市、区)个数超过50%的设区市政府进行通报,并视情约谈其负责人,约谈情况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因露天禁烧工作不力,导致空气质量严重恶化,造成较大影响的县(市、区),将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报请相关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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