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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一村委会套取扶贫资金

2018-07-04 05:29:42 网络整理 阅读:71 评论:0

乐平一村委会套取扶贫资金

■记者孙娟/文

中国江西网讯 近日,江西各级纪委监委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涉及违反财经纪律、党内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

1南昌青山湖区城管青山路中队中队长王晓明违反财经纪律

经查,王晓明担任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青山湖分局湖坊中队中队长期间,,没有严格财务管理、正确履行职责。2014年至2015年期间,湖坊中队以中队职工周某个人银行卡接收湖坊镇政府划拨的工作经费,未将其纳入规定账户管理核算,直接用于中队开支,累计达136.1万元。

经2018年5月17日青山湖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晓明行政警告处分。

2 赣州全南通报4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一、2017年11月,赣州市委组织部党建巡察调研组在对全南县第三中学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巡察调研期间,发现该校党支部党建基础薄弱,且存在为应付检查弄虚作假现象,给全南县党建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全南县纪委给予第三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叶青、组织委员邓李铭党内警告处分。

二、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全南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涂新林,利用职务之便,在查违拆违工作中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刘东红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2018年1月,全南县纪委责令刘东红作出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

三、2013年,时任陂头镇周布村党支部副书记李立文,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本人重复申报并骗取了危旧土坯房改造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全南县纪委责令陂头镇原政法委员谭子华作出书面检查并全县通报批评。

四、2018年1月,金龙派出所驻金龙镇东风村帮扶干部钟宗财、曾武民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国农业银行全南支行驻金龙镇东风村第一书记李澍作为东风村第一书记,未认真履行好脱贫攻坚“驻村帮扶责任人”责任,2018年6月,全南县纪委给予李澍全县通报批评。

3 乐平一村党支部书记违纪被处分

2010年至2017年9月,经众埠镇高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水根同意,高桥村委会套取扶贫项目资金3万元、民政资金6万元、其他资金33万余元,将资金中的35万余元账外保管,其中1.7万余元用于购买香烟及土特产等开支。

另外,徐水根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日前,乐平市纪委决定给予徐水根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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