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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2019年首例拒执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9-06-19 21:28:29 暂无 阅读:612 评论:0
达川区2019年首例拒执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6月18日,达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9年首例涉嫌不法措置查封的产业罪案件。该案由达川区人民审查院提起公诉,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为进一步扩大教育结果,自动接管社会各界监视,达川区人民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社区代表100余人旁听庭审。同时,80余名被执行人参预亲历庭审全程接管教育,感触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拒执行为的决心。

案情简介

达川区2019年首例拒执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5年1月15日,被执行人刘某因与申请人陈某民间假贷胶葛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明知达川区人民法院对其所有的位于达川区亭子镇某村地盘使用权进行了查封,2016年5月18日,仍将该地盘上的衡宇以30万元出售给他人,被达川区人民审查院以涉嫌不法措置查封产业罪提起公诉。

法官释法

法院查封的产业承载着司法效力,私自措置查封物品,属于严重波折法院执行公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会被依法穷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小我,不得以任何来由擅自处理被法院查封、拘留、冻结的产业。

起原: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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