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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2019-08-21 01:24:01 暂无 阅读:541 评论:0
扫黑除恶 | 梧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一起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近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审查院依法以涉嫌欺诈勒索罪对被告人刘某均、陈甲文、刘某波、刘某宁、陈某坤、陈某雄、刘甲文、刘乙文、陈某华、陈乙文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4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刘某均、陈甲文、刘某波、刘某宁等人以猫儿山林场、大朗林场均系其祖宗山为由,组织被告人陈某坤、陈某雄、刘甲文、刘乙文、陈某华、陈乙文等人,多次采用挖坑、毁坏果树苗、强行拦路等暴力手段向正当承包相关山林的被害人黄某某、李某某等人索要所谓的“山林房钱”。凭据两高两部《关于打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数问题的指导定见》之划定,被告人刘某波、陈甲文、刘某均、刘某宁经常集结在一路,在必然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运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

起原:梧州市人民审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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