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 >

中山拟对旧楼加装电梯实行财政补贴(2)

2018-07-20 07:46:10 网络整理 阅读:163 评论:0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供加装服务的企业纷纷延长服务环节争夺市场份额。如今,加装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基本涵盖了住户协调、设计、报建审批、费用方案、建设施工和后期管理等加装工作全流程,逐渐摸索出一套可复制的经验。

在路径逐渐明晰的前提下,中山本土的旧楼加装案例逐年增加,并在2017年形成了第一个加装潮。据统计,仅2017年中山便有超过40宗加装报建申请,2017年以来,全市就有超过20例成功加装案例,而此前5年,全市才完成3宗。

新规

旧楼加装电梯可用公积金

今年在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可公开查询的加装电梯公示项目就有36宗,加装热潮仍在持续。

为进一步规范加装工作,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本月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提出了多项修订内容,其中较受关注的一项新增内容是,业主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来加装电梯。

中山市依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桂尧表示,目前中山旧楼加装电梯价格为50—60万元,费用分摊户数普遍为5—10户,按照常用费用分摊方案,楼层越高住户的费用份额越高,一些住户最高分摊额度可达10万元,这对于老旧小区的住户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为减轻住户费用分摊负担,目前不少加装电梯企业可为住户提供费用分期付款等支付方案。何桂尧认为,公积金的介入可进一步缓解住户的资金紧张问题。

《管理办法》另一个引人关注的调整是首次提出了具体的加装技术要求,旨在破解加装工作缺乏标准的“痛点”。如《管理办法》提出,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以实用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计算绿地率,不计入建筑密度,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不得严重遮挡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梯井(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住宅或相邻住宅主要使用房间(卧室或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可视为严重遮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