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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赴港上市“热”(3)

2018-07-25 01:18:32 网络整理 阅读:68 评论:0

通过IPO政策的改革,港交所希望能吸引新经济、新科技企业投入当地资本市场,“同股不同权”的措施也响应了如今创业公司的发展模式。创业公司通过多轮次融资,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也将被稀释,投资方逐渐占据更多股份。如果以同股不同权的结构上市,创始团队则能在持有较少比例企业股份的同时,保证自身的决策权。

以目前已披露招股说明书的美团点评和小米为例。美团创始人王兴持有5.73亿股A类股,表决权比例达48.41%,加上其余两位创始人持有股权,创始团队表决权合计59%。在小米的创始团队中,雷军持有20.51%的A类股份和10.9%的B类股份,总计占总股本的31.41%,但拥有55.7%的投票权。另一位创始人林斌则有11.46%的A类股份和1.87%的B类股份,总计占比13.33%,但林斌拥有了小米30%的投票权。可以说,创始团队的两个人用不到一半的持有股份占比,获得了集团超过80%的投票权。

追逐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已经是各资本市场的一大目标。从市值规模来看,科技类、互联网类的企业几乎“一枝独秀”。香港虽然一直是资本市场的代名词,但近几年却似乎没能跟上这股新经济风潮。根据目前香港交易所披露的上市企业名单,实业和金融几乎占据所有名额,新经济类的上市企业并不多。在追求资本市场发展的过程,改革政策、让更多元的企业类型进驻也自然是大势所趋。

无论港交所的“同股不同权”的制度改革,还是A股市场为独角兽企业开辟的上市绿色快捷通道以及CDR政策,都在说明新经济企业、独角兽的争夺日趋激烈。港交所不想错过下一个“阿里”,这一点,其他地区的资本市场也是如此。

北京晨报记者 张晓莉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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