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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家奴自尽本是平常之事,可他选的地方不对,害得众大臣受罚

2019-07-04 21:30:34 暂无 阅读:1000 评论:0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二月初十这一天,驻守在紫禁城西北角的一个堆拔(满语,即哨所)里的护军尖兵,沿着筒子河边巡逻。冰封了一个冬天的筒子河方才解冻,初春的水面,平静如镜,是以,漂浮在河面上的一具浮尸也就分外惹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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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兵发现浮尸今后,立刻申报给值班的护军章京,章京又回奏给在景运门当班的护军管辖崇信,最后又轰动了总管内务府的大臣们。于是,内务府慎行司的官员敏捷出动,会同护武士等,七手八脚将浮尸打捞上岸。

死者是一个青年男子,从尸身上吊挂的腰牌上得知,此人系造办处的绣匠常德。经刑部传来的仵作磨练尸身,从头到脚未发现伤痕,因而得出了“溺毙属实”的结论。不外他究竟是失足落水,照样被人推入水中?或是投河自杀?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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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获得的另一线索,是从尸身上找到的一张当票。经内务府派人去寺库核查,所当之物为官绒一包(官用刺绣绒线)。因为死者是造办处的工匠,又死在了紫禁城筒子河中,此案按例由内务府慎行司审理。于是,慎行司将死者之父得受,以及造办处绣作头子田保住、崔长长住、领催泰山保等人,一一传讯到案。经由一番审讯之后,有关绣匠常德之死的各种内情,逐渐清楚。

本来,得受、常德父子皆属内务府的包衣管领下,离别在涤儿作、绣作充任绣匠。绣作共有绣匠24人,承担一应内应绣工活计,因为“活限甚紧”,故一贯“涣散各匠,按限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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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其人,本来就因做工迟误经常受罚。上一年的十一月初七、初八日,常德所派的活计又未如期完成,至九日早晨,常德即借机脱离绣作,一向到晚上也没归来。催长长住曾派绣匠头子田保到其家中盘问,得受未见常德返家。无以作答,便推托是染病在家,痊愈后即归。

后来,绣作又多次派人传唤,德受皆称尚未痊愈。这时就有人狐疑常德外逃,但没想到他会投河自杀。哪知失踪三月,竟一向在筒子河的冰水之中。为此,主审官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常德素日桀黠,兼之所领官物私行当用,绣作催迫甚紧,常德一时情急轻生,似无疑窦。

常德被迫投河自杀一案,正本也算不上什么稀奇事件。处于最底层的宫中仆众——宫女、寺人、苏拉、匠役,当他们被逼得走投无路时,胆量大的外逃了,胆量小的不过乎就是投河、上吊。再者,造办处的工匠正本就是皇上家的包衣奴才,远比不上那些大人们饲养的猫儿狗儿的,一旦轻生自杀,也不外就是碾死个臭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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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常德竟敢在陈尸禁地,既脏了皇家的御河,又为大内添了几分晦气,实属可恶之极。然而死者已经咽气,那就只有对死者的亲属和该管官员们从重责罚,以示警告了。

如斯这般,内务府在上报皇帝的奏折中,就把一多量有关的人员连累了进去。首先是常德之父得受与绣匠头子田保住,离别以“明知其子当差桀黠,不成管教”及“既知常德素日桀黠,乃敢于徇私,至活计迟误始行连次催逼,乃至常德在紫禁城内投河自毙”,应将两人发往黑龙江充任吃力差。

而主管绣作的催长长住与兼管绣作的庄掌舒明阿,皆离别处以除名留任及降一级留任。主管造办处的郎中永德、佛宁,包罗福隆安、和珅、英廉、德保等总管内务府大臣,就被罚俸三个月至一年不等。而紫禁城的护军管辖、章京人等,也以牵制未周构兵部门别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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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将常德一案的措置定见上报给乾隆后,乾隆帝批示“依议”二字,这一筒子河浮尸案便如许被了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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