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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20研制实现四大目标 部分性能更胜F22一筹(3)

2018-06-21 13:01:55 网络整理 阅读:156 评论:0

第二是强化中国空军攻防一体作战能力。航空兵的最大优势主要体现在全域快速机动作战能力上。中国空军从1949年11月正式组建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航空兵部队先后以第一代歼-6和第二代歼-7、歼-8等歼击机作为主战装备,尽管在国土防空作战中也创下不少战绩,但受制于这几款战机“腿短、体弱、单一”等缺陷,始终无法摆脱国土防空型的被动局面。

空军以换装从俄罗斯引进的苏-27开始接触第三代战斗机,并在苏-27国产化基础上升级改进歼-11系列重型战斗机和歼-16多功能战斗机,同时自行设计研制歼-10系列轻型战斗机,形成了攻防一体的空中作战装备体系。第四代隐身重型战斗机歼-20加盟入列,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空军攻防一体作战能力。在空中进攻作战中,歼-20可以凭借其隐身等优势发挥“踹门者”的作用,首先在敌防空体系上撕开缺口,为其他战机“破门而入”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是提升空地联合作战体系对抗能力。作为第四代战斗机的标准配备,歼-20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强大的多功能有源相控阵雷达,对空中目标的探测距离更远、能力更强。在一般情况下,第四代战斗机的对空探测距离可以达到第三代战斗机的两三倍,几乎相当于中型预警机。

如果歼-20与歼-10、歼-11、歼-16、苏-30等改进型第三代战斗机编队协同作战,既能由预警指挥机提供远距离的预警、指挥、引导,也可由歼-20为其他战机提供制空掩护和中远距离的空中目标指示引导,从而提升混合编队的空中作战能力。

而对于地面防空部队来说,歼-20可以担当空地对抗训练的“磨刀石”,充分检验雷达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电子对抗兵等对隐身战机目标的探测、跟踪、拦截等作战能力,在“矛”与“盾”的对抗中找出问题和对策,全面促进空地联合作战体系对抗能力的升级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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