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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燃料电池车按中央补助1:0.5给予补贴

2018-05-24 10:15:42 网络整理 阅读:108 评论:0

上海市燃料电池车按中央补助1:0.5给予补贴

日前,上海市科学技术..联合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印发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对于上海市购买和使用燃料电池汽车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地方财政补助。

燃料电池汽车( FCV) 是由车载燃料电池装置产生的电力作为动力的汽车,其零排放、零污染、优异的低温性能等特点使之成为未来绿色交通的最大潜力股,不过由于燃料电池关键技术材料、电池寿命、成本、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瓶颈,因此国内燃料电池汽车还没有实现大规模批量化推广,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总监于丹介绍,目前我国燃料电池车型产品已经进入了商业化的推广阶段,产量由个位数增长到百辆级,通过公告的车型产品统计大概有29款,在加氢站建设方面落后于..、欧美等国家。

对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国家层面一直予以高度重视,不仅确定了开发氢能源燃料电池等新一代能源技术的路线,在财政补贴方面也给予最大程度的支持。2018年2月12日,财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在补贴退坡的大背景下,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依然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依然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即补贴标准为6000元/kw,补贴上限为20万元/辆;轻型燃料电池客车/货车以及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依然采用定额补贴方式,补贴上限分别为30万元/辆和50万元/辆。

根据上海市科委官网信息了解到,上海市此次印发的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方案适用于已经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的燃料电池汽车;且车辆应是生产企业通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39号)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审核后生产的车辆;车辆的燃料电池系统启动温度不高于-10℃。补贴方式按照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燃料电池系统达到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或不小于60kW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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