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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地区对新国标持不同态度!经销商不必恐慌,过渡期内超标车放心卖起来!(2)

2018-05-25 12:22:57 网络整理 阅读:18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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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现状

南宁是全国电动自行车使用率较高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大关,且超标车辆占据了绝大部分。对于新国标的落地出台,南宁市民黄先生提出这样的疑问,“路上的电动自行车 90%以上都是超标车辆,今后这些车辆还能够继续使用吗?”

多个地区对新国标持不同态度!经销商不必恐慌,过渡期内超标车放心卖起来!(2)

按照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 25 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按此标准,目前南宁街头使用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是超重、超速的。

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南宁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依照当时的上牌规定,2013年8月15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对于超出1999年国家标准的"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政府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缓冲时间,对已购买超标电动车的车主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

多个地区对新国标持不同态度!经销商不必恐慌,过渡期内超标车放心卖起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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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车何去何从

“如果超标的电动车不能使用,又得购买新的车辆,这将是一种损失。”新规发布后,市民黄先生产生了这样的担忧。与黄先生有同样担忧的不在少数,如果管理部门采取"一刀切"措施,禁止超标车辆上路使用,市民将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2014年2月10日以后,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目录管理,全部参照自治区质监局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目录》执行。通过平稳过渡的做法,最大程度地减少市民们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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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落地后进一步完善管理

据了解,今年年初,由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尚未公布,广西交警部门当时出台应对措施,对已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延期使用,暂不规定延期期限,等待新国标出台后再另行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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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国标的公布,相关部门将完善和更新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措施。“对于新国标接下来要如何落实,现仍在研究讨论阶段。”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新标准落地实施前,对电动车的..登记仍然实行目录管理,需参照质检部门的目录登记上牌。至于新标准落地实施后会进行哪些调整,目前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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