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避免超载、超限车辆通行给乡村公路、集镇道路和桥梁结构造成破坏,确保我市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经研究决定对平斜公路(当湖段)实施交通限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限载、限行措施时间: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二、交通限载、限行措施范围:当湖街道境内平斜公路(南环线至金黄公路)。
三、交通限载、限行措施:禁止中(大)型(含)以上货车、危化品车和专业作业车通行。
四、绕行路线:S202、S101、金黄公路等道路。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服从现场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等执勤管理人员指挥或按照交通标志牌指示提前选择路线绕行。限行区域内的企业如有确须通行需求,请在当湖街道交管站备案后到交警当湖中队办理通行证。
特此公告。
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