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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用尖锐物品惩罚幼儿 期盼用重典治虐童

2019-12-15 09:59:02 暂无 阅读:1490 评论:0

幼师用尖锐物品惩罚幼儿 期盼用重典治虐童

报载,据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官微消息,12月12日,接家长举报,铜仁市蓝天幼儿园有教师体罚该园幼儿行为。我局第一时间联合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经查,该园教师窦某某确有上课期间用尖锐物品惩罚不听话幼儿面部和手背的不当行为,并造成其中一名幼儿面部有明显印记。(12月14日的《新京报》)

幼师用尖锐物品惩罚幼儿,是虐待儿童行为,不仅伤害了幼儿的心身健康,还嫌弃违法,理应从严查处。毕竟,幼师虐童事件的背后说明,对虐童行为的查处,还没有引起幼师警觉,更没有让幼师们从中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可见,对虐童行为,应当用重典医治,实行“零容忍”。因为这样做,既能惩治当事人,让其长记性,又能教训其他人,让其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这是打蛇打在了七寸上,属于“治本之法”,值得一试。

时下,这种虐童行为并非个案,早就发展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广受关注的“徐州幼师虐打孩子”的事件且不说,湖南岳阳一名幼师以“泰山压顶”的方式坐在一名幼儿身上施暴;成都郫都区犀浦“甜甜幼儿园”有位幼师用针扎孩子的屁股。等等这些幼师虐童行为的频发,与老师的职业身份和法律规定不符,早已引起了民愤。

事实上,学前儿童是弱势群体,也是祖国的花朵,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保护,无论其犯什么错误,都不能受到身体被伤害的处罚。这既是保护下一代幼儿的要求,也是彰显人性道德的要求;否则,随意把打骂幼儿当“教育”手段,只会伤失人性道德,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还涉嫌违法。对这种虐童行为理应“刑上老师”,用重典医治。

虐童行为频发,究其根源,虽有幼师队伍“宽进宽出”、把关不严,以致师德不良者混进了幼师队伍的原因,但关键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严重缺位,监管经常当“马后炮”。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幼儿园对虐童老师总认为是责任心强、爱学生的表现,从而变相地鼓励这种“打是爱”,导致老师虐童事件频发。试想,老师打骂幼儿的违法成本低,就难以让其长记性,更难以震慑他人,自然没有幼师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为人师表,以致幼儿“很受伤”。

俗话说:治病当治根。要防范幼师虐童事件再次发生,笔者认为,除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外,关键是倡导依法治校,对违法者用重典医治,实行“零容忍”。否则,可能就是一个天天喊关爱学生、重视教育的法制社会里存在的一种不可理解的稀缺。毕竟,在国外,虐童行为是法律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许碰。许多国家都把虐童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上查处,为儿童构筑安全保护网。如在美国,1974年就颁布了《虐童防止与处理法》,各个州各个地区政府都设立了“儿童保护服务处”,负责处理虐童事务调查等事项,美国人人都有举报虐童行为的责任。虽然国情不同,不可能一律照搬,但外国用法律惩戒虐童者的做法,无疑是他山之石。

*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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