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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发生事故,顶用亲哥姓名处理!

2020-01-21 06:34:12 暂无 阅读:574 评论:0

2019年12月5日14时许分,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漯河市南环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环路立交桥西时,与临时停在路北侧胡某某驾驶的豫L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干河陈交管巡防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勘查现场时,民警发现当事人陈某某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9mg/100ml。因检测过程中陈某某极不情愿配合,未按民警交代进行,民警感觉不踏实,便带其进行了抽血化验,结果显示为147mg/100ml,已构成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

当时,因陈某某未带驾驶证和身份证,办案民警输入其姓名在公安网查询其身份信息。但查询出来的照片让民警感觉与其本人有出入,可肇事者陈某某解释说是那是几年前的照片,当时自己有点瘦……

在随后的调查中,陈某某一去不回头,拒不把自己的身份证交到事故科。最后在机动车鉴定结果和血液化验结果出来后,经办案民警的强力政策攻心,陈某某终于承认是冒充其亲二哥的名字,其原因是因知道酒驾处罚的重,所以想蒙混过关。

2019年12月15日,大队将该起案件立为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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