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3日讯(通讯员 向凯)1月23日,洪江区三名男子因酒后滋事并阻碍公安民警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1月22日晚8时23分,洪江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幸福路“谷香古色”餐馆酒后闹事并扬言要打人。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三名满身酒气的男子谭某妙(46岁,洪江区人)、杨某辉(46岁,洪江区人)、翟某文(45岁,洪江区人)站在餐馆门口故意阻拦民警进入室内,不仅不配合民警调查反而借着酒劲胡搅蛮缠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之后,民警依法传唤三人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目前,谭某妙、杨某辉、翟某文等三人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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