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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发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警示

2020-01-26 03:32:01 暂无 阅读:1747 评论:0

峨眉山市发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警示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警示

各相关经营者及医疗机构: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我市部分与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出现脱销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及医疗机构发布如下警示: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加强行业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加强运行调度,保持合理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四、自本警示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处罚。

五、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 或者 12345 进行投诉举报。

我局将加强对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和舆情监测,对不正当价格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实施信用惩戒,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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