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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这条与社保有关的谣言千万别信!损失太大了!(2)

2018-08-11 18:09:20 网络整理 阅读:206 评论:0

因此, “劳动法新规”完全是无稽之谈。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并未有所谓的“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以获一笔赔偿金” 的最新规定。

02

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谣言称,“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但实际上,这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凡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比例共同负担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劳动者也必须依法缴纳。

03

放弃社保,可获补偿金?

谣言称,“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

实际上,不论是劳动者由于担心手续繁琐或不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等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保,自愿签订放弃社会保险协议,还是个别用人单位为了省钱或省事,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改为发放一定的保险补贴作为补偿,均不符合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来看,从未有过自愿放弃社保,就能拿赔偿金的规定。

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上班不缴社保,损失很大!

社会保险,,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着劳动者退休养老、看病就医、生育休假等实实在在的利益,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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