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防联控组人员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开展体温监测,每班至少2名医务人员值守。
2.对交通场站进行监测,确保所有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
3.对于交通路口的车辆由交警引导驶入待检处,示意驾驶员摇下车窗,由工作人员手持体温检测仪,对驾乘人员逐一进行体温检测。
4.体温属于正常值时,交警对车辆予以放行,体温高于正常值,由专业人员进行核实。
5.如有发病前14天内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并伴有相关临床症状的,立即安排至指定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6.仅有发热症状,无武汉史的人员,工作人员要告知其居家隔离观察,如身体不适,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7.所有伴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住址以及随行人员的信息。
8.所有工作人员均需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检测人员须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防护眼罩、乳胶手套、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交警等其他工作人员须配戴医用外科口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