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死者张某辉,其与父亲一同从事代驾工作。事发时,张某辉刚接单将顾客送至长圳后,在微信告知其父亲“现在回家”并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驶入松白路往松岗方向行驶,在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发生此次事故。
没想到,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家
这一句“现在回家”,竟成了遗言
目前,深圳交警正全力缉拿肇事司机
涉嫌酒驾+肇事逃逸
那么,,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酒驾致人死亡
会比逃逸的罪责更严重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酒后驾驶致人死亡
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
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交通事故逃逸的
也属于交通肇事罪
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后
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
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若他当时不逃
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现在他逃了,将面临的是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这么一比,孰轻孰重相信大家心里都有谱了。酒驾+逃逸有多恶劣?或许,撞上的那一刻你是失误,而逃跑的那一刻你就变成故意了。
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
一旦发生要勇于承担责任
千万不可一错再错,选择逃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做为驾驶员,在行车之前
就应该“三省吾身”,遵守交通法
蜀黍一再强调:酒后不开车
为什么总有人不听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