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这是开车吗?这完全是在玩命!
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要做什么?
而实际上呢
绝大多数有责任心有担当得人
也是这么做的
但是就有那么一小撮人
无视人命,无视责任
出了事故溜之大吉
蜀黍想告诉这些人
“没门!”
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01
案件详情
2020年5月1日凌晨4时,陈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从成都往雅安方向行驶,行驶至G318国道2652公里990米处时,与行人廖某发生碰撞,造成廖某当场死亡、陈某受伤及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因正值五一假期,接警后,名山交警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在名山交警特勤中队全体民辅警12小时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锁定嫌疑人,并一举将其抓获。人员、车辆均已到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者不仅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距离这次交通肇事逃逸案仅过了一天名山区再次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而这次,这位“溜之大吉”之人
同样也没有逃脱来自正义的制裁
02
案件详情
2020年5月2日早上6时,吴某(名山区红星镇人)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红星镇往百丈镇方向行驶,行驶至百丈镇百马街93号外处时,与行人杨某(名山区百丈镇人)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及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伤者伤情严重,情况非常紧急。
接警后,名山交警特勤中队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克服疲劳、连续奋战,经过全面摸排,连续走访,特勤中队全体民辅警在经过30小时不懈努力下,通过技术手段,成功锁定嫌疑人,并一举将其抓获,该案告破。
目前,人车均已到案。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害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往往要承担更大的经济赔偿和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那么
蜀黍来告诉你
肇事逃逸后果都有啥?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许,撞上去的那一刻
只是一点点的失误
但是,逃跑以后
性质成为了故意
俗话说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发生事故后千万不要有侥幸心里
人命关天
第一时间救助伤者
主动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很简单,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