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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机构主导药价,要警惕某些药品进入医保后断供(2)

2018-09-03 01:05:10 网络整理 阅读:56 评论:0

不过,并非所有药价都由医保机构来主导。根据《办法》,除医保谈判采购外,还有直接挂网采购、议价挂网采购、竞价采购、备案采购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采购方式,每一种采购方式都对应不同种类的药品,这体现了药品采购政策的灵活性、精准性。但医保谈判采购今后将成为“主角”。

虽然“医保主导药价”值得期待,但也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要警惕某些药品进入医保后断供。这样的例子已经有很多,这里不再列举。虽然医保机构统一谈判采购能“以量换价”让药价更合理,但不排除某些药品降价后“消失”。这就需要医保机构在谈判采购中,既要主导药价,也要主导保供。

再如,随着医保机构在谈判采购中的话语权、主导权越来越大,就有可能成为某些药企“围猎”的对象。因为医保机构的决定关乎到药企的利益乃至生存,不排除某些药企对医保机构或者谈判采购专家进行公关以影响采购价格。所以,医保机构应成为重点监督对象,谈判采购应成为重点监管环节。

简言之,只要能预防好“医保主导药价”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这一采购方式可发挥巨大作用。希望其他地方科学评估公开招标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GPO等采购模式的效果,相对而言,“医保主导药价”的模式更可行。

医保机构主导药价,要警惕某些药品进入医保后断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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