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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三番到银行办理业务,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屡屡受挫,当事人一时无法接受,情绪激动,导致高血压、心脏病发,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银行应不应当赔偿?
今年6月,重庆忠县发生了这么一起纠纷,当事人郑先生还一度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在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下,银行考虑到郑先生的实际困难,出于道义,与郑先生达成一致,自愿补偿郑先生部分损失。
办业务被“踢皮球” 气得他心脏病发
今年6月,郑先生代其未成年侄儿熊某到忠县某银行巴王路支行补办储蓄卡,被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办理相关业务。随后,郑先生又赶到该银行金天门网点,工作人员称需研究一下再作答复。
第2天, 郑先生再次来到金天门网点,工作人员回复郑先生只要带上熊某的户口原件就可以到就近网点办理。于是,郑先生又回到该银行巴王路支行要求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业务,工作人员称居委证明无效而无法办理补办业务。
一番周折下来,郑先生觉得自己到银行办理业务,却几次三番遭拒,被当成“皮球”一般踢来踢去,一时难以接受,情绪异常激动,竟导致高血压、心脏病发作。
银行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郑先生送至忠县人民医院急救,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
银行:按程序办事,不存在过错
“由于银行无理拒绝办理业务的行为,使我无法理解和难以接受,诱使其高血压及心脏病突发,银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一连跑了多次营业厅,业务不仅没办成,自己也被气得住院,还产生了一笔不小的医药费。想到这里,郑先生越发地生气,遂以一纸诉状,将该银行巴王路支行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郑先生陈述了自己的经历,并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银行赔偿自己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