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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5元麻将赌资共420元被拘5日 广州一男子状告公安分局(3)

2018-09-13 23:36:05 网络整理 阅读:67 评论:0

其他四名同时被拘留的人员则未提起诉讼,他们的想法是,“我年纪大了,没啥影响”、“我没什么文化,就是一个打工的,无所谓”。

肖先生的代理律师林小建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因此,增城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涉嫌违法。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增城分局,9月13日上午,增城分局一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

“小赌被拘”屡引争议

律师称“法律规定有待更清晰”

这不是第一起“小赌被拘”的案例。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关于“小赌被拘留”、“亲友打牌被拘留”的案例屡见报端,引发公众广泛热议。

例如,据《信息时报》2015年报道,广州的方先生下班之后和同事打麻将,每次自摸能赢30元至300元不等,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对此处罚,方先生表示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增城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请。

又如,据《南方都市报》2015年报道,8个大学生去山东泰安旅游,喝了点酒后在宾馆打牌。玩的是一块钱一把的小筹码,被查获后都被拘留,还因此耽误领毕业证。警方称,8个人构成了聚众..,数额虽小,情节严重。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了解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公安部关于办理..违法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佳旺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小赌被拘留”等案件引发争议的背后,是相关法律条文“以营利为目的”、“赌资较大”等表述不够清晰,因此,对于此类案件需要一个明确的刻度,尽量减少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

“目前没有司法解释对‘少量财物’和‘娱乐活动’进行详细释义,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自由裁量。”邹佳旺表示,建议公安机关从赌资占个人收入的比例,或者是当地平均工资的比例来认定是否属于少量财物、是否属于赌资较大;建议公安机关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比如亲戚、朋友,以及发生的时间,比如是否节假日、休息时间来认定是否属于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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