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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证件驾驶校车 一男子被三亚警方顶格处罚

2018-10-09 07:41:48 网络整理 阅读:60 评论:0

使用伪造证件驾驶校车 一男子被三亚警方顶格处罚

交警路管员查获违法行为人现场

中新网海南新闻10月8日电(张海哲)7日,三亚交警路管员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时,依法查处一起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且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案件。

据了解,10月7日10时许,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路管员周智勇、梁海宁等人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G98高速天涯育才互通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1**71号大型校车并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黄某光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伪造。警方立即将其控制,并依法传唤至交通警察支队做进一步调查询问。经公安系统信息核实,驾驶人黄某光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存在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光(男,50岁)对其使用伪造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且驾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光因使用伪造驾驶证、且驾与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光予以罚款人民币9000元,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二十日顶格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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