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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湘潭警方奖励两名举报人 3.5 万元

2018-10-09 18:06:03 网络整理 阅读:202 评论: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湘潭警方奖励两名举报人 3.5 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湘潭市共计打掉 1 个涉黑团伙,19 个涉恶团伙,根据省公安厅调查数据显示,湘潭市今年上半年 " 黑恶势力犯罪现象 " 民调分为 95.61,高于全省平均分 2.09 分,排名全省第一。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由 2016 上半年的 90.26 分提升至 2017 年上半年的 91.72 分,再到今年上半年的 95.61 分,黑恶犯罪增幅逐年下降。

为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全民打击黑恶犯罪氛围,2018 年 9 月,湘潭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湘潭市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将群众举报奖励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奖励举报黑恶犯罪有功人员。

办法规定,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给予 2-5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给予 1-3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以恶势力团伙判决的,给予 0.5-1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或者主犯的,给予 0.8-1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或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的,给予 0.6-0.8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抓获黑恶团伙一般成员的,给予 0.5-0.6 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人能详细提供黑恶犯罪事实并能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的,在原奖金额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不超过 20% 的上浮比例给予奖励。

同时,公安机关规范了举报奖励的操作程序,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规则,以及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确保举报奖励金操作的全过程有规可依,严格保密。既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又严密保护举报人的信息,确保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目前,通过群众举报,湘潭市公安机关已打掉了 2 个恶势力团伙,抓获涉黑恶人员 17 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此次,湘潭市公安局对符合条件的 2 名举报人已发出奖励通知,即将兑现举报奖励 3.5 万元人民币。

潇湘晨报记者宋凯欣 通讯员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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