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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指挥学生过马路致3学生死伤,大连一高中被判赔近15万

2018-10-14 13:55:21 网络整理 阅读:62 评论:0

2016年11月22日晚6时许,甘井子区北京语言大学附属大连高级中学门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3名高中生在学校门前道路上被一辆SUV撞倒,其中一名高三男孩不幸身亡。目击者称,当时学生是在门卫指挥下过马路被撞。事故发生后,肇事车司机获刑11个月,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学生家属认为,学校对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将学校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法院判决学校赔偿14.9万余元。

门卫指挥学生过马路致3学生死伤,大连一高中被判赔近15万

高三男生过马路被撞身亡

位于由家村附近的北京语言大学附属大连高级中学门前是虹城路,车流密集且速度较快,因此学校有规定,每周一至周四放学时都有老师护送过马路,周五班主任要把学生送走,过马路时由学校门卫指挥,老师负责监督。

2016年11月22日18时,正是北京语言大学附属大连高中的放学时间。

一名学生称,当时他们正在斑马线前排队等待红灯变绿灯,听到门卫指挥“快走,快走”后,学生们开始跑着过马路。这时,一辆SUV飞驰而来,将三名学生撞飞,其中两名高二女生受伤,而正在上高三的男孩小邢不幸身亡。

小邢意外离世,其父母悲恸欲绝,周围人也都悲伤不已。要好的一位同学为小邢留言道:“我的朋友,愿我们下辈子还能做朋友,你还能是我的同桌,你还能抄我的小考,我还能吃你的小面包,你还能陪我看你不喜欢的电影,还能一起吃麦当劳黑芝麻味的甜筒,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还记得,你答应我的你还没带我去吃好吃的西红柿牛腩呢!还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你安慰我的话,我还记得,我都记得!人总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对不起我的朋友,愿下辈子还能做你的朋友。”

更为不幸的是,小邢离世2多个月后,小邢的父亲也去世了。

家属起诉学校索赔50万元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SUV司机在驾车行驶至被告学校门口时,在信号灯为黄灯的情况下,超速通过路口,将横过马路的三名学生撞倒;三名学生通行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属于禁止通行状态。

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SUV司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49万元,SUV司机赔偿死者家属16万余元。

门卫指挥学生过马路致3学生死伤,大连一高中被判赔近15万

小邢的母亲白女士认为,小邢是在学校门卫组织、指挥下和同学一起过马路。小邢通行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属于禁止通行状态,此时学校门卫本应提示学生禁止过马路,但实际上却催促并指挥学生尽快横穿马路,才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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