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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讨债、砸场子?严惩!泉州永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2)

2018-11-14 13:54:17 网络整理 阅读:80 评论:0

暴力讨债、砸场子?严惩!泉州永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2)

暴力讨债、砸场子?严惩!泉州永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2)

暴力讨债

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为向被害人王某地、柯某进、王某进等人索取债务,被告人王某阳纠集王某生等人到这些被害人家中对他们进行殴打,逼迫被害人还款。

场子

2016年2月、2017年10月,被告人王某阳因苏坑的两家KTV未向其购买酒水,便纠集同伙到这两家KTV无故滋事,甚至持菜刀等械具追砍、殴打在现场人员。

暴力讨债、砸场子?严惩!泉州永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2)

永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阳、王某生、王某贤、王泉某、王某智、张某昆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二级,其中被告人王某阳又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被告人王某阳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被告人王某生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贤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泉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张某昆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王某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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