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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四强力部门罕见联合发文:这种行为即为不孝,将严惩!(2)

2018-06-09 09:24:11 网络整理 阅读:97 评论:0

老人却住在一个荒废的木房子里

孩子,你的良心去哪儿了?

2014年丈夫去世后,侯某某便跟随其儿子张某3一起生活,2016年,张某3外出务工后,侯某某便一人独居。随着年龄增长,侯某某生活逐渐难以自理。2018年3月,被告张某2赡养了母亲一月后,认为其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赡养义务,应该再由其他被告履行赡养义务,便于2018年4月15日由其妻子将母亲送到了村精准扶贫“尖刀班”驻地后便不予理睬。2018年4月,除了张某4外,侯某某的其他儿女均不在家,而张某4仅送过一次饭后就再也不管母亲侯某某。

由于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长此下去,老人将有生命危险,当地有关部门在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于2018年4月18日协助老人向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四子女分别按月支付原告800元赡养费,并履行照顾扶养义务,因情势所迫同时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先予执行。

在干警的帮助下,老人的生活终于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诉讼事宜将在开庭后进行审判。

不久前

在巴东县也遇到了类似上述案例

巴东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自己的父母及其他被赡养人长期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危旧房屋中的现象。更有甚者,以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旧房屋为手段,骗取、套取国家资金。

恩施四强力部门罕见联合发文:这种行为即为不孝,将严惩!(2)

恩施四强力部门罕见联合发文:这种行为即为不孝,将严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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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民法院、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巴东县公安局、巴东县司法局和巴东县民政局联合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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