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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井打人男子获刑一年两个月(2)

2018-11-22 03:34:55 网络整理 阅读:84 评论:0

受害人彭某某的证言显示,被告人想超车,第一次没超过,第二次超车时别了他,他这才揪住对方。“他下车就打我,把我打晕了。”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面部多发软组织损伤、左眼钝挫伤、双下肢多发软组织损伤等,构成轻伤二级。据悉,事发后,马某某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1万元并达成调解协议。

提及自己的行为,马某某表示悔恨,称不应该那么冲动,给被害人带来了伤害。他愿意当面给被害人赔礼道歉。

辩护人希望从轻罚

马某某的辩护人表示,此案事出有因,在被告人欲离开时,被害人有拉扯和拖拽动作。锁喉动作只是卡在下巴部位,并非颈部。被告人急于摆脱受害人,有息事宁人的主观态度。鉴于被告人事发时尚不足21岁,,还是一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且家属事后积极赔偿,希望能从轻处罚。

公诉人指出,受害人阻止打人者离开,这是很正当的举动。如果被告人手卡脖子,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后果,此案定性正确。“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希望被告人能充分吸取教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青年。”

法院判处一年两个月

庭审结束15分钟后,法官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为,马某某法制观念淡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依法从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马某某表示对判决有意见,但未明确表示上诉。

宣判后,法官安排马某某与母亲简短会面。因刑期超出了预期,马某某的母亲一直在哭。“孩子还小……我们赔钱了,他要多少给多少。”马某某则轻声安慰她。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文

通讯员 曹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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