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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以自残方式恐吓他人 寿光这名男子将受法律制裁

2018-11-22 23:08:16 网络整理 阅读:116 评论:0

齐鲁网潍坊11月22日讯 目前,寿光市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类涉黑涉恶的团伙、个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11月22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志寻衅滋事罪一案。

记者了解到,根据寿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志可谓“罪行累累”。2018年9月1日17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志无故用手拍打范某江不满1周岁的女儿。被制止后,张某志做出了一个惊人举动,他竟以使用小刀割自己胳膊、脸部等自残式对在场的范某江、张某台进行恐吓。同日18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志以之前王某华不与其说话为由,与王某华发生激烈争吵,后推搡王某华并持刀对其进行威胁恐吓。

除了这些过激行为外,被告人张某志于2008年5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他认为是范某兰告发致自己被判刑,因而对范某兰心生怨恨。2016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志在村内对范某兰进行侮辱,并在其脸上打了三巴掌,后持刀对其恐吓;2018年8月24日16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志在村内路边用手指头划范某兰的脸,并对其恐吓。

扫黑除恶丨以自残方式恐吓他人 寿光这名男子将受法律制裁

此外,被告人张某志又于近日因琐事到范某平小卖部砸门、辱骂。同日晚上还分别到张某阳、张某堂家门口砸门、砸墙。寿光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志随意辱骂、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合议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待证据确实、充分后进行择日宣判。

目前,寿光面向社会征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于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一经查实的,,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将视情况给予每起1000-10000元的奖励;对重要线索给予每起10000-50000元奖励;对重大线索予以重奖。对于公民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保密,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信息,并采取严格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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