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旬男子脚踏两只船
一边从恋爱对象身上骗钱
一边用骗来的钱
去取悦20多岁的小姑娘......
”
大家说,渣不渣!
事情还是要从2016年6月说起,刘女士当时50多岁,离异两次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近60岁的周某。
(图自网络)
周某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就这样二人渐渐熟悉起来,彼时刘女士与前夫的经济纠纷官司令她身心俱疲,看上去憨厚老实的周某让她有了安全感,就这样,一段“黄昏恋”开始了。
交往不久,周某告诉刘女士自己有个哥哥在公安局工作,还有个姐夫在法院工作,不用刘女士出面就可以解决她和前夫的官司,不过需要先付20万元“打通关系”。
常看我们“上海普陀”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