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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反杀案”昨二审开庭

2018-12-21 04:40:52 网络整理 阅读:153 评论:0

咸阳男子在酒吧被人找茬后引发冲突 以破碎酒瓶捅刺对方致死 一审获刑9年 “陕西反杀案”昨二审开庭

“陕西反杀案”昨二审开庭

昨日的庭审直播中,法院播放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在一起发生于酒吧内持续约5分钟的冲突中,22岁的陕西咸阳男子王浪用酒瓶将28岁的刘伟(化名)刺伤致死。因犯故意伤害罪,王浪被法院一审判处9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王浪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上诉到陕西高院。该案曝光后引发关注,被媒体称为“陕西反杀案”。昨天,该案在陕西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律师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检方则认为王浪的行为属防卫过当。

酒吧起冲突 一人死亡

2017年12月10日晚,22岁的王浪与朋友苗某来到陕西泾阳县一家酒吧内喝酒。当日20时32分,刘伟和两个朋友也来到酒吧,在经过被告人王浪喝酒的桌子时,突然拿起一个烟灰缸扔向王浪,王浪于是与其发生争执。

一审判决书显示,双方第一次争执时,他们各自的朋友及酒吧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劝阻,刘伟不听劝阻,抓起啤酒瓶准备应对,双方的朋友分别从两人手中夺下啤酒瓶。当日20时36分许,刘伟与王浪发生了第二次争执。此次刘伟递给王浪一个啤酒瓶,他也拿起一个啤酒瓶与王浪争吵,并语言挑衅。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两人冲突起来后,刘伟用手推搡王浪的脖子,王浪则用啤酒瓶还击。冲突过程中,王浪用断开的啤酒瓶多次捅刺,刘伟受伤倒地。

冲突发生后,酒吧老板与王浪均拨打了急救电话,刘伟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泾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尸体检验,被害人头部、胸部多处受伤,刺破心包伤致心脏,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一审获刑9年 王浪上诉

今年6月28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咸阳中院认为,王浪与被害人刘伟因琐事发生争执后,持啤酒瓶故意捅刺刘伟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王浪在案发后拨打120救助被害人,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加之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36万元,取得谅解,对王浪可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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