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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起律师可远程会见嫌疑人

2018-12-31 04:04:48 网络整理 阅读:114 评论:0

北京明年起律师可远程会见嫌疑人 会见实行预约制 同时确保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不被监听

北京明年起律师可远程会见嫌疑人

律师正在远程视频会见犯罪嫌疑人供图/北京警方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警方获悉,为提高律师会见效率,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局在已经建设完成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东城、西城、海淀三个公安分局,开始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届时律师可在派出所,通过公安机关远程视频会见系统与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

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实行预约制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实行预约制。可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三个工作日的远程视频会见,自预约之日起算,可提前预约第四、五、六个工作日的远程视频会见。

律师可以选择向办案单位所属分局具有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派出所申请会见,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上门登记的方式向公安派出所预约远程视频会见,部分地区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实现网上预约。

预约时,需要提供律师姓名、执业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拟会见时间和地点、会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涉嫌罪名及所处诉讼阶段等相关信息。

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时间为工作日。具体划分为四个时段,即上午9时至10时、10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5时、15时至16时。律师会见时间最长可以连续两个小时。预约确认后,律师应当在预约时间前30分钟到达预约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会见前各项准备工作,超过预约开始时间10分钟仍未到达的,将取消本次预约。

特殊情形不适用远程视频会见

为确保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有序进行,律师需取消远程视频会见的,应当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办理预约的公安派出所;未通知取消而不按预约时间会见,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远程视频会见的将不予安排;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取消预约,三个月内再次申请远程视频会见的将不予安排。不予安排远程视频会见的,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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