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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查处醉驾数较上年下降2.2% 代驾订单增长28.44%(2)

2019-01-06 17:46:08 网络整理 阅读:98 评论:0

2018年12月22日23时40分,郑某(男,60岁)驾驶一辆灰色现代轿车在浦口区沿太子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晓山广场附近时,与前方市民尤先生驾驶的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发生了两车碰擦。事故发生之后,郑某并未停车而是立即驾车逃离现场,尤先生见状则驾车在后方一直跟随。从太子山路跟随三四公里到宁六公路时,尤先生见肇事车正在等红灯于是下车与郑某理论。当发现肇事车驾驶人郑某存在酒驾嫌疑准备再次逃跑时,市民尤先生则一把拉开车门坐进了肇事车后排,,随后拨打报警电话。江北新区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郑某竟然谎称坐在后排是市民尤先生是他朋友,要送他回家。民警立即将肇事车辆暂扣并将郑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30.3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四倍以上。郑某交代当天晚上先后在两家KTV内大量饮酒,后来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害怕交警查处于是才肇事逃逸。目前,警方已对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醉驾闯入单行线 逆行撞车偶然中的必然

2018年3月20日凌晨1点,驾驶人李某(男,32岁)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越野车沿莫愁路由北向南一路逆向行驶至市妇幼门口与市民查先生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李某存在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32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李某交代当晚跟几个朋友在石鼓路附近吃饭,期间喝了不少酒,之后心存侥幸驾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发生了事故。2018年7月,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宣判,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李某驾驶证被吊销五年之内不得再次申领。

南京交警提醒,酒精会极大地影响驾驶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风险与平时相比更是高出近30倍。酒驾发生事故,不但保险公司将会拒赔,而且还会作为酒驾的恶劣情节从重追究驾驶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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