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生:公共的停车位,不是私人的停车位,每个公民都可以把车停在那里,她无权干涉别人的停车自由。而且公共停车位是由交通部门专门规划实施的,她自行就把她家门前的敲毁了,无视国家、政府机关。我们就想通过媒体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能自行销毁公共车位标线,那我们是否也能把公司门前的公共停车位敲毁呢?
随后,记者联系了这位女士,但是电话打通后,听到记者说明身份后,对方就把电话挂断了。
整条文昌路两边都施划有公共的停车位,那么,居住在公共停车位旁边的市民是否可以私自敲毁公共停车位的标线?敲毁以后会不会受到处罚呢?记者联系了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市民私自销毁公共停车位标线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处以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于15日以下拘留。
文山市交警大队中队长吴安斌:我们昨天已经出警,责令她们马上把公共停车位恢复,,否则将对她们进行处罚,她们承诺会在三天内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