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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50米膝盖受伤女大学生起诉母校

2019-01-16 09:14:30 网络整理 阅读:194 评论:0

测50米膝盖受伤女大学生起诉母校

摄影/雪林

本报讯 在大学参加短跑测试时不慎膝盖受伤,大连某高校的女生赵某毕业后将学校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23万余元。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延宕6年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学校承担30%的赔偿责任。

1992年出生的赵某是大连一所高校的大学生。2013年她在参加学校的50米短跑测验时,在到达终点时突然感到左腿膝关节剧烈疼痛。

当时在场有20多名学生参加,体育老师李某驾驶私家车将赵某送到大连市第二医院就诊。出发前,车外有人将李某的车门关闭两次,夹到了赵某的左脚,赵某疼痛不已,蜷曲左腿高声喊叫。

在医院,赵某被诊断为左膝外翻肿胀明显,关节间隙压痛等。诊断为左膝外伤。当晚赵某的母亲开私家车将其带回营口,并在营口中心医院做了核磁共振检查,确认为左膝髌骨股骨头损伤、外侧半月板损伤、前交叉韧带损伤、关节腔积液、内外侧副韧带损伤。

之后赵某又到北京大学第三人民医院运动科和康复科进行门诊检查,运动科诊断结果为左膝关节术后、左膝关节活动度O至30度,,内侧切口斑痕;康复科诊断:内侧副韧带术后、左膝功能障碍、建议康复治疗。一直到2018年4月,数年间赵某一直在营口北京等多家医院检查治疗。

经鉴定,赵某左侧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左侧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断裂与2013年5月24日外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伤残等级。

赵某认为,在发生事故后,学校存在未及时拨打120、未及时将自己送医院,更未及时将自己送校医务室救治、未及时采取安全有效送医等问题。毕业后她将学校起诉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20多万元。

出庭时赵某还找来了同学韩某等人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教育部、辽宁省体育局的相关规定,50米跑测试是小学至大学学生均应完成的共性测试指标。赵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身的体质及体育测试的风险应当有一定程度的预知。赵某伤后不遵医嘱,擅自离开医院并乘坐既无专业医护人员亦无专科医疗设备的私家车从大连开往营口,存在过错。法院一审判决:大连某高校按30%的比例赔偿。

赵某和学校均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决。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开庭二审此案。法院认为,赵某在参加高校组织的50米测试中受伤,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赵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对所参加的运动及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受伤后未遵医嘱回营口治疗途中可能加重伤情有所预知。确认赵某对自己因伤造成合理损失承担70%的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2019年1月7日,市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首席记者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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