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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变“泄愤圈”?沧州一女子微信发布辱警视频被行拘!

2019-02-03 04:19:10 网络整理 阅读:98 评论:0

事发河间

2月1日,一名女子因拍摄并在微信群推送辱骂执勤交警的视频,被河间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4日。

案情

1月30日下午15时55分,杨某(女,1995年出生,河间市时村乡付涧河村人)驾驶牌照为冀J3GU**小型客车在河间市区沿京开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新华书店路段时,看到交警正在指挥车辆,维护交通秩序,杨某在等红灯的间隙,拿出手机拍摄了辱骂交警的视频。视频中,杨某使用侮辱性语言,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侵害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该视频短时间内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侦办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河间市公安局对辱警者迅速、果断出手,对发布人进行核查,锁定了该视频拍摄者杨某的个人信息。经询问,杨某陈述了自己使用手机在微信群发布辱骂交警正常执勤的事实,称自已因家庭琐事,心中不平,拍摄并发送了辱骂交警的视频。同时,也表示后悔不已,并向交警道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河间市公安局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提醒

公安民辅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正常执勤执法的公安民辅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也不是“泄愤圈”,网上发声应依法规范言行,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心声

民辅警可以为履职加班加点,却不能丝毫放下职业尊严!

民辅警可以被公正批评指正,却不能平白蒙受下流侮辱!

民辅警可以为群众流血牺牲,却不能接受歹人肆意胁迫!

权威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正式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已于2月1日正式施行。

朋友圈变“泄愤圈”?沧州一女子微信发布辱警视频被行拘!

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也是我国第一部行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朋友圈变“泄愤圈”?沧州一女子微信发布辱警视频被行拘!

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只要民警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职,其行为就是代表国家在执行法律,而非个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就应当由国家来承担,并且民警个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也不应当因此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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