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还钱没有写字据,北流这名男人10多万元化虚无!

2018-06-17 20:07:53 网络整理 阅读:131 评论:0

导 语

无论什么时候,涉及金钱的问题都十分小心谨慎。这不,广西有一男子声称自己已经还款本息10多万元给债权人,但苦于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最终败诉。日前,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该名男子即被告邹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给原告梁某。

还钱没有写字据,北流这名男人10多万元化虚无!

2014年,同为北流人的邹某向梁某借款1百万元,并立写了借条。借条写明:“借款人邹某因生产经营需要,特向梁某借到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整,月息3%。借款人向出借方还款,以出借方本人写的书面收条为准,其余的银行流水小票视为无效。”

2016年,邹某又向梁某借款10万元,并立写了借条,借条的约定除了借款本金的数目以外,与2014年的借条一致。

还钱没有写字据,北流这名男人10多万元化虚无!

后来双方因还款问题诉上法庭。出借方梁某在庭审中承认,借款人邹某已付清借款1百万元的本息,及清偿了借款10万元的部分利息。但双方对清偿时间陈述不一。据法院查明,邹某曾多次还钱,其中,邹某于2017年7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15000元给梁某。之后,邹某再也没有还钱给梁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