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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血缘 我做你的养老监护人

2019-02-14 04:15:07 网络整理 阅读:118 评论:0

超越血缘 我做你的养老监护人

看似不可能的、超越血缘的监护关系,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有了实现的路径。

随着《民法总则》的实施,意定监护制度正式出炉,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再被血缘束缚。

几年来,李辰阳所在的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200多起意定监护关系公证。在这期间,李辰阳见证了许多建立在街坊邻里、租客与房东,甚至是老同事之间的监护关系。

谁来养老

身边没有监护人

无法入住养老院

71岁 洪英

厨房里,天然气灶上摆着两个老式铝锅,锅底烧得黢黑。洪英拿着板凳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坐在洗手池正对面,仔细挑拣着盆里的青菜。

洪英今年71岁,身体一直不好,终生未婚。2017年,她骨折过一次,更加为自己无依无靠的生活担心,“我想赶紧住进养老院,但是没有监护人给我签字。”

因为没有监护人无法入住养老院,洪英并非个例。

李辰阳介绍,寻求意定监护的群体中,老年人占比80%左右。对孤老、留守老人、失独家庭来说,他们没有监护人或没有可信任的监护人,需要在自己尚未失能失智之前,提前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

规划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养老机构的入住。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但如果没有监护人签字,许多养老护理机构都会拒绝老人入住。此外,医疗决定的签署也是个问题。一般医院在进行有危险性的手术时,会要求病人家属或监护人在治疗方案、风险提示书上签字。

洪英并非没有法定监护人,她原本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三哥已经去世,姐姐常年没有联系。洪英和大哥的关系不好,大哥曾阻止她卖房养老,甚至打来电话吓唬她“卖完了房子,要是人家知道你有钱,可能会入室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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