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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止女邻居受侵害时涉嫌伤人被刑拘警方:正在查(3)

2019-02-19 09:18:50 网络整理 阅读:139 评论:0

■ 律师观点

是否防卫过当需进一步调查

北京君本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认为,赵先生见到别人受到侵害去帮助,肯定属于见义勇为,问题在于是否防卫过当。“按照他的说法,当时他的手指被对方掐住,我认为是属于正当防卫,人的手指是很脆弱的,踢一脚也是合乎当时情境的。”

王飞介绍,,正当防卫的限度在于防卫行为应处于侵害正在发生的过程中,如果已经制服侵害人使得他不会造成威胁,这时再去防卫,就是防卫不适时。另外是防卫的强度,如果侵害人只是徒手实施侵害行为,而己方用刀,这可能就属于防卫过当。

王飞认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不是一般超过限度。“这具体要看双方身体和力度条件,要考虑当时的情境,面临这样的侵害能不能掌握度。”王律师说,“目前不好界定,如果没有视频,仅通过各方说法可能还原不了客观事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构成防卫过当,赵先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侵害紧迫 采取措施有必要

此外,也有律师表达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表示,男子对女住户的侵害正在发生,具有紧迫性。涉事男子踹坏门锁,说明该男子暴力行为具有很强的威胁性和危险性;该男子强脱女住户的衣服,说明男子意图强奸女住户。

赵宇制止该男子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帮助女住户脱离危险,采取一些措施是必要的,没有逾越法律允许的边界。在场面慌乱、不知道该男子还有何动作的情况下,让赵先生精确把握救助行为,是强人所难。

【法条链接】

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 王瑞文 赵朋乐 黄启鹏 实习生 龙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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