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记忆中的小卖部没有了,你怎么看?
【教育部等三部门: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等制定《规定》明确:
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明确: 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等。还记得你与小卖部之间的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