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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巨资做双眼皮修复术 没想到医疗美容机构无天资

2019-04-18 00:31:26 暂无 阅读:1253 评论:0
女子花巨资做双眼皮修复术 没想到医疗美容机构无天资

深圳晚报2019年04月15日讯 双眼皮,高鼻梁,樱桃小嘴……为了酿成世界上最悦目的小仙女儿,越来越多的姑娘不吝花巨资去整容。可是因美容业市场不规范,从业人员本质参差不齐,随之激发逐年上升的美容整形类的医疗胶葛案。姑娘王某想要本身的眼睛变大变双,做了双眼皮手术,术后她感觉结果欠好,又找了深圳一家美容公司做修复术,可惜依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因双方无法息争,王某将美容院告上了法庭。

2016年1月,王某在河南某地做了双眼皮手术,她感觉结果欠好,经由微博、微信关联上深圳一家从事美容医疗办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2016年9月9日,她在该美容公司门诊部(下称"门诊部")做了双眼皮修复手术,破费28000元,仍不写意,与门诊部交涉并发生胶葛,无法息争。王某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胶葛案由向法院告状。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王某难以举证证实对方存在医疗过错,且手术未对其造成伤残严重后果,但美容公司及门诊部在向王某供应手术时没有取得正当经营天资,黄某也没有医师资格,于是王某调换案由为办事合同胶葛,以美容公司及门诊部存在欺诈为由向其主张违约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美容公司及门诊部未如实示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换主刀大夫等情形,剖断门诊部在办事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有意隐瞒事实的行为,组成欺诈,故向王某退还手术费28000元及补偿三倍办事费用84000元;美容公司对门诊部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增补了债责任。

美容公司及门诊部认为一审法院错误适用《..消费者权益珍爱法》,存在先判后补"调换案由申请"之嫌,恳求驳回王某的诉讼恳求。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美容公司及门诊部上诉来由不成立,不予支撑,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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