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小说《锦绣未央》被认定剽窃 补偿原告13.65万

2019-05-08 15:56:48 暂无 阅读:937 评论:0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8日电(记者 上官云)8日,记者从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处获悉,今天上午,“小说《锦绣未央》系列剽窃案”首案在北京市旭日区人民法院宣判:小说《锦绣未央》作者、被告周静侵权行为成立。

王国华介绍,判决书显露,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应立刻住手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刊行及收集流传,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补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

王国华透露,本案原告方胜诉,会对其他权力人维权决心竖立有必然匡助。而对遏制剽窃行为的舒展也会起到必然的遏建造用。

小说《锦绣未央》被认定剽窃 补偿原告13.65万

本案判决书中的一页。王国华供图

“大量仿冒、剽窃的作品泛滥,会导致整个版权生意市场秩序的损坏。这个案子的胜利,对版权生意市场的完美或维护也会有必然正面感化。”王国华注释道。

引起普遍存眷的“小说《锦绣未央》被诉剽窃”一案其实早有眉目可寻。据媒体报道,此前秦简(本名周静)在网上揭橥文学作品《庶女有毒》,后更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书。

2016年,由该作品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此外,小说《锦绣未央》还被改编为同名漫画和同名手机游戏。

早在连载时代,小说《锦绣未央》就被指出拼凑、剽窃文字的现象严重。但据媒体报道,当该小说首次被读者质疑剽窃时,秦简在网上发文称网友列出的证据“基本就是润饰性词语,在任何一个作者文中都能找到雷同的话”,并称“全书情节根基原创”。

但后来据自愿者统计,《锦绣未央》全书仅有九章是原创,剽窃作品数量跨越了200部。

2016年11月,数名自愿者、作家及编剧提议维权动作,认为该作品涉嫌大量剽窃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最终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告到法院。该系列案件于2017年1月4日在北京市旭日区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月15日进行证据交流。

对于此次证据交流,据《新京报》报道,此次提告状讼的11名原告作家所提交的证据,被装进三个大观光箱拎进法庭,摞满了原告席前的桌子。而其时周静的代理律师透露,被告1月22日才收到了告状材料,因为中央有春节,是以代理人接触案件时间对照短,此案预备工作量大,无法进行实质性质证,是以申请延期举证质证。

就在2017年3月,有名武侠作家温瑞安到场原告部队,成为第12位维权作家。该案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律师说,因为温瑞安“四台甫捕”系列作品中多部涉及个中,所以,提议维权的权力作品数量也从起头的11部上升到了18部。

小说《锦绣未央》被认定剽窃 补偿原告13.65万

图片起原:新闻视频截图

2017年4月24日,该案件首案开庭审理。王国华对记者透露,“小说《锦绣未央》被诉剽窃案”属于系列案件,24日先开庭一案,所涉及的权力作品为《身历六帝宠不衰》。这也是该系列案件的首案。

据媒体报道,被告方答辩称,“两个比对文件傍边,一部门沟通的语句在之前的作品傍边已经揭橥过,有很多语句段落的描写,属于惯常性的描写手法,是以,原告所主张的《身历六帝宠不衰》的作品在该部门不克享有著作权”。(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