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降低
根据《..关税税则..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3号),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一批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降低
根据《..关税税则..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4号),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税率调整后,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