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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摇号内定"涉事楼盘即将再摇号 共106套房源(4)

2018-07-04 01:15:02 网络整理 阅读:137 评论:0

剩余106套房源遗留问题处理的公告

西安

我公司按照《通报》的要求,已将南长安街壹号(以下简称项目)57#58#59#楼违规销售的106套房源清退完毕,按照西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公证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信息核验通过后的意向购房人名单进行摇号排序选房、售房。涉及有关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会商研究处理。”我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公开摇号销售,现将该批房源及有关资料收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 资料收取时间:

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4日,每天9:00-20:00;

(逾期未按照本公告递交资料,则视客户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权利)

二、 资料收取对象:

本次收取资料客户仅限参与项目2018年4月29日57#、58#、59#楼签到摇号,但未认购的客户参与(不包括106组退房客户),共计2548组;

三、 资料收取地点:

南长安街壹号..中心;

四、 选房形式:

本次房源开盘选房形式另行通知;

五、 资料收取明细:

(1)购房意向登记人(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夫妻双方页(若夫妻二人不在同一户口本,夫妻双方户口本都需提供首页、户主页 、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如有未成年子女,则需提供未成年子女页复印(以家庭为单位,若子女已成年无需提供相应资料)。

(3) 结婚证首页、主页及编码页。(两本各一份)

(4) 单身声明:现场提供专用模版(单身、离异后单身),客户需按照统一模板手抄一份并签字及按手印进行确认。(原件一份)

(5)离婚:离婚证(首页、主页及编码页)和离婚协议(须有民政局公章)复印件;如法院判决执行的可提供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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